依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中青发〔2023〕13 号) 等团内规章,和《南通大学发展团员工作细则》(通大团〔2024〕5号 )有关规定,经各团支部民主推荐、学院团委审核,拟推荐刘鑫等110名优秀学生作为入团积极分子,现将基本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表)。
公示期为2025年1月6日 至1月1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团委反映,联系电话:0513-85012857,邮箱:505061329@qq.com。
特此公示。
共青团南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委员会
二〇二五年一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