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2025年接收推荐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办法》,为做好2025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及人数
化学4名、化学工程2名、材料工程2名,(根据报名人数适当调整)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未经推荐高校公示和教育部备案的申请无效;
2.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新能源材料与器件、环境工程、化学(师范)等专业以及其他化学化工相关专业学生;
3.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
4.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5.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复试
1.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一般约20分钟,专家当场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该生的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地点: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为准;同时通过电话或邮件等多种方式通知学生,推免生须及时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回复,未在规定时间内回复,视为自动放弃复试/录取资格。
4.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它反映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大学期间所获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四、拟录取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851,0513-85012854
六、其他事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