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
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
工 作 实 施 细 则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最新文件精神和我校 《关于做好2025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结合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总名额:10个
各学科专业计划分配如下(本科毕业专业):
1.新能源材料与器件专业,3个
2.高分子材料与工程专业,3个
3.化学(师范)专业,4个
二、申请报名条件
普通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无任何考试作弊、学术不端行为和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
3. 3年学业综合成绩排名位居本专业本年级学生前1/3,必修课和限选课冲抵前成绩没有补考或不及格课程;
4.修完并通过前3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5.CET-4考试成绩达到425分及以上;
6.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学校推免生信息采集系统(http://210.29.67.7/zsgl/tmzggl/),用户名为学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号后六位。
开放与关闭时间: 9月7日9:00——9月11日15:00
书面申请受理地点(纸质材料交啬园校区纺织化工楼B403);电子材料发送至lu107@ntu.edu.cn
截止时间:9月10日17:00之前
联系人:陆老师,电话:85012857
四、推免生遴选办法
根据本学院实施细则,对申请者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根据学生学业综合成绩前三年平均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方法,依据专业推免名额依次进行推荐。
2.学生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纳入学院推免生遴选指标体系,综合评价学生的各方面表现。
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在综合成绩中已经加分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鉴定通过者按照原测评成绩计算;审核鉴定不通过者取消其推免资格。根据教务处、学工处和专家审核小组的审核结果,学院在学校下达的推免名额内,按照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推荐学生名单。
4.学生在推免过程中如有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弄虚作假、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学术不端等行为的,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对已入学的,将取消学籍,并由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
五、其他事项
1.我院切实加强对推免工作的组织领导,实施细则、拟推荐名单等重要事项须由本学院推免生遴选工作领导小组“集体研究、集体决策”。
2.建立健全回避制度,强化对本校教职工特别是领导干部子女在本校参加推免招生的监管;严格落实信息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报名参加本学院研究生的应提前向相关学院(室)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研究生招生的要提前向相关学院(室)主动报备。
3.已被接收为推免生的学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不得再申请出国留学、参加就业派遣等。
4.推免工作咨询、申诉电话:85012857。
5.如有与上级文件冲突的条款,以教育部和学校有关通知为准。
化学化工学院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