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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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9-25浏览次数:1691

为做好我院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推荐2021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推免名额

        总名额:8

专业名称

推免人数

化学工程与工艺

1

应用化学

2

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

环境工程

2

化学师范

1

二、申请报名条件

申请者在符合学校规定的申请推荐基本条件的基础上,须满足以下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祖国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

法,身心健康,诚实守信,品行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有良好的学术专长或培养潜质,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和创新能力。

2.勤奋好学,刻苦钻研,在校学习期间,学习成绩优良,修完并通过前三学年(五年制前四学年)所学本科专业教学计划中规定的所有课程;

3.学生在校的3年综合测评分排名位居本年级本专业学生前1/3,必修课和限选课成绩优良

4.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

5.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三、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1.学校网报系统(http://210.29.67.7/zsgl/tmzggl,推免生申请)报名时间

91018:00 —92412:00

2.书面申请受理时间、地点

截止时间: 92415:00之前

受理地点:啬园校区 纺织化工楼B507

、推免办法:

根据学校制定的推荐条件和本学院申请报名条件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者,按以下程序产生推免生名单:

1.根据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前三年平均成绩按照从高到低排序方法,依据专业推免名额依次进行推荐。

2.学生在参军入伍服兵役、参加志愿服务、到国际组织实习、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因素,因为时间节点问题没有计入当学年综合测评的,经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审核鉴定通过的,可以申请按照学校和学院综合测评细则补录加分后,再计算三年的综合测评前三年平均成绩。

    3.学院专家审核小组对申请推免学生的在素质综合测评中已经加分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竞赛获奖奖项等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并组织相关学生进行公开答辩,答辩全程录音录像,答辩结果公示,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审核鉴定通过者按照原测评成绩计算;审核鉴定不通过者重新进行测评计分。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胡兰萍 朱广华

    成员:张爵宁  汤艳峰  陈玥竹  陈炜  吴增辉

    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8520513-85012853

六、其他事项按照学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20922


化学化工院办公室电话

综合办公室

电话:0513-85012856

85012944(研)

地址:纺化楼B-507

教务办公室

电话:0513-85012855

地址:纺化楼B-507

学生工作办公室

电话:0513-85012854

0513-85012857

地址:纺化楼B-403、B-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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