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大学化学化工学院2021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者:杨凯发布时间:2020-09-25浏览次数:1658

根据南通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为做好2021年度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工作,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接收推免生的学科专业及人数

材料与化工类(化学工程与材料工程),8名(根据报名人数适当调整)

二、接收推免生的基本条件

1.具有推荐免试授权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获得所在学校推荐免试资格,并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中备案;

2.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应用化学、环境工程、化学(师范)等专业以及其他化学化工相关专业学生;

3.英语CET4成绩425分(含)以上;

4.预计能正常毕业并获得学士学位;

5.欢迎具有本校、外校推免资格的学生报名我院相关专业

、复试

1.复试形式和内容: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申请人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综合能力与创新素质以及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等,面试时间每人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家当场打分,专家打分的平均分即该生的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复试时间、地点:以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发送的通知为准;

4.考生在复试报到时需交验以下书面材料

(1)第二代身份证、学生证原件,交复印件(身份证复印正反面,学生证复印学生信息和注册情况);

(2)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并加盖推荐学校教务处公章;

(3)其他反映个人综合素质能力的有关材料(如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单,大学期间所获表彰奖励和荣誉称号证书,本人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

四、拟录取名单产生办法

根据复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定顺序,确定拟接收推免生名单。

五、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

组长:胡兰萍朱广华 

    成员:张爵宁汤艳峰陈玥竹  吴增辉 

 咨询、申诉电话:0513-850128520513-85012853

六、其他事项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化学化工学院

                                       202009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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