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管理员发布时间:2020-01-26浏览次数:433

年级、班级、团委及学生组织:

为全力维护我院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积极配合国家有效遏制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扩散和蔓延的相关通知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以及国务院《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I级响应要求,现就我院寒假期间学生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年级各班级坚持守土有责的原则,加强对学生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宣传引导,提高认识,思想上高度重视防疫工作。各班通过网络渠道发放假期生活提示,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普及疫情防治知识和防控要求,引导学生按照当地政府的防疫要求做好防控工作。

二、教育学生在寒假期间认真执行当地政府出台的各类防控措施,动员家里老人、亲朋好友按照当地政府防控要求行动,比如出门戴口罩,积极向社区、街道及村委会反映自湖北(武汉)回乡人员情况,如果与湖北(武汉)回乡人员接触要主动报告,加强隔离观察。

三、教育学生寒假春节期间,将主要精力用于学习,各班各年级可以和相关任课教师商量增加一批寒假作业,布置功课复习任务,开学后进行考试或者检查。

四、春节后,所有本科生、研究生的社会实践、实习实践、调研调查等外出活动一律停止,以呆在家里为主,减少外出活动,不串门,不拜年,不参加亲朋好友聚会聚餐红白宴席,不去人流量大的公共场所活动,认真做好自我防护,防止与各类病毒感染者(潜在感染者)接触。

五、各班认真排查梳理湖北籍学生名单,了解他们家乡的疫情情况,了解学生及家人身体状况,如果有确诊、疑似或者被隔离观察情况,请报给辅导员和分管学生工作领导。严禁瞒报隐报,造成严重后果将追究责任。对其他确诊感染病例较多的广东、浙江、河南、湖南、重庆、安徽地区学生也按照上述要求开展工作。210日起,以班级为单位实施全员每日体温监测上报制度,每天上午10:00之前提交《体温监测日报表》。

六、通知所有学生(含研究生)不得在2月23之前提前返校(省内学生223日报到,外省学生可提前一天报到),因科研工作和毕业论文需求的,由指导教师通过网络及邮件方式联系指导。学生开学返校要自测体温,对有发热、咳嗽等新冠病毒肺炎疑似症状的学生,禁止返校,学生可凭医院证明或者社区(村、社)证明向学院办理请假手续。有病毒接触可能者返校后主动报备进行隔离。

 七、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形势严峻,责任重大,请全体辅导员班主任在假期间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好各项防控工作,落实好各项工作部署。充分依靠学生党员、学生骨干和学生干部,加强政策宣传,了解学生中的各类情况,及时向学院领导汇报。

八、请密切关注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最新通知和要求,如出台新的要求,以后续通知为准!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二〇年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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