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化工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爵宁发布时间:2019-12-23浏览次数:752

各系室、实验中心、党支部:

2019年是我院贯彻执行学校第三次党代会精神、奋力拼搏“8050”划的第一年。这一年,全院教职工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学院党政的领导下,勤奋工作,敢于创新,团结奋斗,勇创佳绩,学院各项工作取得明显进步。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激励广大教职工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与创造性,形成人人争先、人人比贡献的良好氛围,力争在2020年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经研究,学院决定开展2019年度各类先进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评选范围:

    全院在编(含人事代理)所有教职工。

  2. 奖项类别:

    1.教学工作先进个人

    2.科研工作先进个人

    3.学生工作先进个人

    4.公共服务先进个人

  3. 评选办法、流程及条件:

    本次评选不设名额,在学校目标考核相关指标取得优异成绩并符合条件的均可自荐、系室推荐和条块工作推荐,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定获奖人员。

    (一)教学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 坚持立德树人、教书育人,热心教学和人才培养工作,为人师表,治学严谨,教风端正,教学效果好,教学质量高。

    2.积极承担教学任务,指导学生参加各级各类竞赛,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专业建设、课程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团队建设等方面取得一定的成果。

    (二)科研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根据学校目标考核内容和要求,在科学研究、服务地方、研究生培养等方面取得最优秀的成绩。

    (三)学生工作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总书记在全国思想政治工作大会上讲话精神,坚持立德树人,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素养和过硬的政治素质。

    2.注重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新模式、新方法和新手段,取得一定的理论和实践成果;善于引导、帮助和关心学生成长,在学生思想教育和管理服务方面成绩突出。所带班级在2018-2019学年度班级工作考核测评中位居年级第一,所负责的条块工作在学校目标考核中取得优异成绩。

    3.立足于本职岗位,积极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成效显著。

    4.严格要求自己,廉洁自律,积极发挥表率作用。

    (四)公共服务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1.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效显著。

    2.热爱学院公共服务工作,带头落实学院各项工作要求,工作积极主动并取得较好的成绩。

    3.善于做群众工作,坚守岗位,默默奉献,克已奉公,廉洁自律,师生满意度高。

    四、表彰办法:

    学院召开表彰大会,对获奖者给予表彰。

  4. 评选要求:

    凡是符合条件者请填写《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度各类先进推荐表》,于2019年12月31日交至院办。联系人:杨凯电话:85012856

    附件: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度各类先进推荐表

     化学化工学院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二十日

     化学化工学院2019年度各类先进推荐表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职 称


    系室(中心)


    申报奖项类别


    申报理由和主要事迹


    室意见

    签名(盖章):

    学院

    签名(盖章):










    注:1.申报理由主要依据为二级学院目标考核相应指标、学校以及学院核定的教学科研业绩分、学院班级工作考核测评分数及排名、个人所承担的工作内容等。2.个人自荐的无须系室意见,可以直接报送材料到院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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