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6号)文件精神,经过自主申报和条件审核,我院江国庆教授、华平教授符合申报条件,学院于4月1日组织院内民主测评,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江国庆
华平
马海燕
公示期为4月1日至4月7日,如有意见反馈,请反馈至学院办公室:85012856。
化学化工学院(盖章)
2019年4月1日
根据《南通大学岗位聘用工作实施办法》(通大人〔2019〕6号)文件精神,经过自主申报和条件审核,我院江国庆教授、华平教授符合申报条件,学院于4月1日组织院内民主测评,现将结果公示如下:
江国庆
华平
马海燕
公示期为4月1日至4月7日,如有意见反馈,请反馈至学院办公室:85012856。
化学化工学院(盖章)
2019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