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本科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张爵宁发布时间:2016-12-05浏览次数:512

1115,学校发布了《关于开展我校本科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的通知》,决定开展2016年本科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本次评估工作分三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评估动员、准备阶段 (11月中下旬):重点是完善实验中心网站内容;第二阶段为学院(系、中心)自评阶段 (12月上旬):逐条分析实验室现状、存在问题和解决方案,完成自评报告;第三阶段为专家组评估阶段(12月中下旬):学校成立教学实验室评估专家组,采取网上评议和现场考察的方式对各教学实验室进行评估考核,形成评估意见。

本科教学实验室评估结果将作为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考核的重要依据,请各相关学院(系、中心)精心组织、认真落实,积极配合学校做好教学实验室评估工作,将本科教学实验室评估自评报告于1213日前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邮箱:sjjxk@ntueducn

化学化工学院

2016.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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